2024年乌鲁木齐市农用地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时间: 2024-06-22 08:20:23 |   作者: 球彩直播官网 1

  企业的待销产品随机抽取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别的形式表明合格的产品。

  在企业认定的合格产品中随机抽取3卷地膜,将抽取到的三卷地膜去掉外层2米后,从每卷各取一块,将三块地膜按编号1、2、3号标明,1、2、3号样品长度为4米,其中1、2号地膜签封标明为检验样品,3号地膜签封标明为备用样品,做好样品标识后带回。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产品明示质量发展要求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以上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发展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规定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发展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发展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规定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规定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发展要求低于或包含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规定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发展要求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发展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规定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规定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发展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规定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

  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以下简称:农用地膜)在乌鲁木齐市行政区域内生产、流通领域抽样。在生产、销售企业的待销产品随机抽取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别的形式表明合格的产品。

  在企业认定的合格产品中随机抽取3卷地膜,将抽取到的三卷地膜去掉外层2米后,从每卷各取一块,将三块地膜按编号1、2、3号标明,1、2、3号样品长度为4米,其中1、2号地膜签封标明为检验样品,3号地膜签封标明为备用样品,做好样品标识后带回。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产品明示质量发展要求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以上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发展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规定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发展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发展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规定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规定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发展要求低于或包含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规定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发展要求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发展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规定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规定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发展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规定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